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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功案例】以為抽中iPhone 16反成詐騙被告?誤信「銀行專員」交出提款卡,律師救援洗清嫌疑!——獲不起訴處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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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實經過:天降好運竟是陷阱,開心領獎變惡夢

本案當事人是一名年輕上班族,平時喜歡瀏覽社群媒體。某日她在Instagram上參加了一個抽獎活動,隨後幸運收到通知,說她中了最新款的「iPhone 16」以及現金「88,888元」大獎。當事人喜出望外,卻不知這正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。

對方透過LINE告知當事人,謊稱因為她「未開通第三方支付」,導致獎金無法入帳。隨後,一名自稱是「銀行內部人員」的男子聯繫她,聲稱可以幫她「簡化程序」以便快速領獎,但需要她提供提款卡及密碼來進行帳戶驗證與整合 。

為了盡快拿到獎品與獎金,當事人不疑有他,依照指示透過貨運將某銀行的提款卡寄出,甚至為了測試帳戶功能,自己還匯款了4,000元給對方。直到多位受害者將款項匯入當事人帳戶,且當事人遲遲未收到獎金、對方又藉故推託時,她才驚覺受騙,趕緊自行前往派出所報案。然而,因為帳戶已被詐騙集團使用,她也從被害人轉眼變成了涉嫌「幫助詐欺」與「洗錢」的被告 6。
 

二、辯護策略:還原對話細節,證明「沒有犯罪故意」

面對檢警的調查,張祐誠 律師在接手案件後,迅速釐清案情脈絡,並提出以下關鍵辯護策略,向檢察官證明當事人的清白:
  1. 欠缺主觀犯意:
張祐誠 律師強調,當事人是誤信「中獎通知」及「銀行專員」的話術,為了順利兌獎才交付提款卡。她主觀上認定對方是為了協助她領獎,而非知情並有意幫助詐騙集團洗錢,顯然沒有幫助犯罪的不確定故意。
 
  1. 當事人本身也是被害人(雙重受害):
我們向檢方指出,當事人不僅交出了提款卡,甚至還依照指示,匯款了4,000元至詐騙集團指定的帳戶。如果當事人是賣帳戶的共犯,根本不可能自己掏錢匯款給對方。這筆匯款紀錄成為證明她「深信不疑遭詐騙」的最有力鐵證。
 
  1. 積極的補救與報案行為:
張祐誠律師特別點出,當事人發現苗頭不對後,並沒有逃避,而是主動前往警局報案。這種發現受騙後立即報警、試圖止損的行為,與一般貪圖利益而出租帳戶的犯罪心態截然不同,足以證明其清白。
 
  1. 對話紀錄佐證:
透過整理當事人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,內容顯示當事人一直在詢問「獎金為何無法入帳」、「系統沖正」等問題,這些對話過程與當事人的供詞完全吻合,證實她並非臨訟杜撰。
 

三、案件結果:檢方採信辯護觀點,還予清白

經過張祐誠 律師詳盡的辯護與證據梳理,檢察官審酌後認為,現今詐騙手法層出不窮,一般人極易因高額獎金誘惑而陷於錯誤。加上當事人確實有匯款給詐騙集團且事後主動報案的事實,難以認定她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犯意。

最終,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採信了辯護人的主張,對當事人做出不起訴處分。當事人終於卸下心中的大石,不必背負詐欺前科。
 

【張祐誠 律師以此案提醒您】

「恭喜中獎」、「解除分期付款」或「銀行帳戶整合」都是常見的詐騙話術。請務必記住:真正的銀行絕對不會要求您「寄送提款卡」或「告知密碼」。

如果不幸遇到類似狀況,或已經將帳戶資料交給他人,請務必保持冷靜:
  1. 保存所有對話紀錄。
  2. 盡快報案。
  3.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:詐欺幫助犯雖然常見,但若處理不慎仍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。透過律師專業的分析與辯護,才能有效主張「無犯意」,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結果。
若您有相關法律問題,歡迎隨時聯繫張祐誠 律師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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